由於在文藝復興時期的樂器史文獻記載上有一段幾近完全的空窗期, 事實上並沒有人知道低音提琴是誰發明的,遠在1519、1543、到1647年,都有自稱是發明者的人描述過,而在17世紀後半期,義大利羅馬卻還有一位製琴者自喻是發明低音提琴的第一人!Double Bass / Contrabasse(低音提琴)這個名稱的由來是經過了幾個世紀才演變而來的;最初是在文藝復興時期,在那時弦樂器統稱為Viol(古提琴),Bass Viol 也就是當時對低音提琴的稱呼。1619年又有文獻記載指稱為Bass Viol(Contrebasse de Viol de Gambe),意指低音提琴,特別是指體形較大且音色較低沈的樂器,如古大提琴(Viola da gamba),有3弦、4弦及5弦。巴洛克時期,此字在德國是指低音提琴(Double Bass),而在義大利是指較早期的大提琴(Violoncello)類型樂器。 在德國,低音提琴有五種型款,弦數為3弦、4弦及5弦。除了1/4、2/4、3/4、4/4之外,還有一種體積更小、攜帶更為方便的提琴,稱Contrebasse de Biere。最早的低音提琴是分別在義大利與德國被製造出來的,它們都為4條弦。弓的種類分為:法式、義式與德式。義式最後合併為法式。古低音大提琴從16世紀以來一直持續到18世紀末,即在教堂內拉奏,作為聖歌團的伴奏,替歌曲製造出回音,並使其在高音部份更具厚實穩固。1539年,首次出現在歌劇院及戲劇院。18世紀後半期,低音提琴始在樂團中演奏最低音的部份,至於它最初用入正規樂曲,則為葛路克的作品中發現。在小型樂團方面,低音提琴扮演著加強低音聲部的角色。在室內樂方面,17世紀的後幾年有三重奏產生,(二個女高音與一把低音提琴)目前低音提琴為管絃樂團樂器演奏,偶爾用於室內樂,有時是協奏角色。在爵士及舞蹈方面,是由撥絃奏出。低音提琴的聲音沈悶而低,不適宜當獨奏樂器,原因是低音提琴專長在於它的極低音,但這種低音獨立欣賞並不悅耳,聽久容易不耐。所以低音提琴獨奏曲不得不向高音域擴展,加上低音提琴體型笨重,琴弦粗長,張力特強,音與音的間距更大得難以「掌握」。一直到了18世紀末19世紀初,貝多芬有結識一位傑出的低音提琴演奏家達果奈提Dragonetti,因此在他的交響曲裡配置了許多低音提琴的部份,尤其是在第九號中。之後陸續有不少作曲家如:馬勒、華格那、史特勞斯、拉威爾、史特拉汶斯基等,在他們的交響作品中都相當重視低音提琴。傑出的低音提琴演奏家相繼有達果奈提Dragonetti、玻特西尼Bottesini、庫塞維斯基Koussevitzky等等,近十年較值一提的是蓋瑞卡爾Gary Karr。 低音提琴的音色是輕盈且溫和的,它與其他弦樂器尖銳的音色比起來更具特色。目前為低音提琴而寫的作品,已包括了有200多首協奏曲。因此,低音提琴的未來發展是相當廣闊且樂觀。今天通常有四根弦線,身長115公分左右。由於體積大,演奏者要站著演奏(像在爵士樂中)或像在管弦樂團中,坐在高凳上演奏。